南京溧水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应急类、小型类市政公用工程(污水)施工企业名录库招标公告
2020-04-02 13:35:5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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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溧水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南京市《关于推进政府投资小型建设工程发包方式改革的意见》(宁政办发〔2010〕186号 )、《溧水区政府投资及农村小型工程发包管理办法》(试行)(溧政办发〔2017〕9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投资项目承发包管理的通知》(溧委办发〔2018〕8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小型工程建设工作,结合集团业务需求,建立应急、小型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名录库。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本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应急类、小型类市政公用工程(污水)施工企业名录库
2、建库单位:南京溧水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范围:应急类项目、小型类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建设工程
4、服务期:3年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2、申请人资格条件:a、具有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b、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项目负责人:a、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并有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9年08月-2020年01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b、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证书和专职安全员安全证书);
4、企业业绩:企业自2017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雨污分流工程或者污水管道工程,时间一律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均以南京市“e 路阳光”企业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法和地址:
1.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可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地址:南京溧水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溧水区中山东路59号208))
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 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4月7日17:00止
3.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第二项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资料(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等级符合公告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核查);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请人信用等级:施工企业信用分必须在70分(含)以上;
;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正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的;
7、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
8、投标人无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投标单位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
1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2、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13、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五、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六、其他:
1、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时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招标人:南京溧水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溧水区中山东路59号
招标人邮编:211220
发包人联系人:朱先生
发包人联系电话: 13585188661
一、本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应急类、小型类市政公用工程(污水)施工企业名录库
2、建库单位:南京溧水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范围:应急类项目、小型类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建设工程
4、服务期:3年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2、申请人资格条件:a、具有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b、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项目负责人:a、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并有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9年08月-2020年01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b、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证书和专职安全员安全证书);
4、企业业绩:企业自2017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雨污分流工程或者污水管道工程,时间一律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均以南京市“e 路阳光”企业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法和地址:
1.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可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地址:南京溧水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溧水区中山东路59号208))
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 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4月7日17:00止
3.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第二项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资料(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等级符合公告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核查);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请人信用等级:施工企业信用分必须在70分(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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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正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的;
7、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
8、投标人无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投标单位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
1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2、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13、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五、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六、其他:
1、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时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
招标人:南京溧水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溧水区中山东路59号
招标人邮编:211220
发包人联系人:朱先生
发包人联系电话: 13585188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