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1-03-22 09:05:42 点击:
自来水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南京市溧水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 自来水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南京卓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本招标项目概况:
1、标段名称:自来水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溧水区自来水公司
3、服务期:60日历天
4、招标内容:自来水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新(30万吨)水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含综合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内保应急预案、供水保障应急预案、职业健康应急预案、公共卫生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有限空间事故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其它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等的编制、评审、备案等相关服务)。
5、招标控制价:20万元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标注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2017年3月1日以来具有自来水行业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法和地址:
1、本公告发布之日即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地址:溧水珍珠南路广成铂金大厦3楼)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 2021 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24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第二项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资料(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标注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2017年3月1日以来具有自来水行业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8、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9、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所涉及到的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等材料,复印件须编入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招标人,投标截止后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资料。如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六、其他:
1、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时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招标人:南京市溧水区自来水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卓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溧水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溧水区珍珠南路广成铂金大厦3楼 |
招标人邮编:211220 | 代理机构邮编:211200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025-57207890-805 |
发包人联系人:邓工 |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工 |
发包人联系电话:18061286929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6519578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