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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泉城市建设工程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03-04 09:09:34      点击:
     
    南京清泉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 清泉城市建设工程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卓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清泉城市建设工程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南京清泉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合同期:一年
    4、招标内容:采购建设工程管理系统
    5、招标控制价:130万元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软件研/开发。(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本次发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3、本次发包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法和地址:
    1.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地址:溧水珍珠南路广成铂金大厦3楼)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 34日至20213617:00止(日除外)
    3.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第三项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资料(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软件研/开发。(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注:以上所涉及到的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等材料,复印件须编入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招标人,投标截止后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资料。如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其他:
    1、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时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招标人:南京清泉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卓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南京清泉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溧水区珍珠南路广成铂金大厦3楼
    招标人邮编:211220 代理机构邮编:2112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57207890-805
    发包人联系人:许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工
    发包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651957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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