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气象局及幸庄公园大气监测点雾森系统采购与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0-12-01 17:48:12 点击:
南京溧水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 原气象局及幸庄公园大气监测点雾森系统采购与相关服务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卓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原气象局及幸庄公园大气监测点雾森系统采购与相关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南京溧水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3、采购期:30日历天
4、招标内容:原气象局及幸庄公园大气监测点雾森系统采购与相关服务项目
5、招标控制价:12.85万(包含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税金等所有费用)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标注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及等级:/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法和地址:
1.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地址:溧水珍珠南路广成铂金大厦3楼)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 2020 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4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3.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第三项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资料(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
注:以上所涉及到的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等材料,复印件须编入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招标人,投标截止后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资料。如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其他:
1、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时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招标人:南京溧水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卓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人地址:南京溧水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溧水区珍珠南路广成铂金大厦3楼 |
招标人邮编:211220 | 代理机构邮编:211200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025-57207890-805 |
发包人联系人: |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媛靓 |
发包人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9129399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