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清泉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营工程劳务外包施工企业名录库招标公告
2020-10-16 14:54:40 点击:
南京清泉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照南京市《关于推进政府投资小型建设工程发包方式改革的意见》(宁政办发〔2010〕186号 )、《溧水区政府投资及农村小型工程发包管理办法》(试行)(溧政办发〔2017〕9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投资项目承发包管理的通知》(溧委办发〔2018〕8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为小型工程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建立自营工程劳务外包施工企业名录库。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南京卓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
一、本招标项目概况: | ||
1、项目名称:自营工程劳务外包施工企业名录库 | ||
2、建库单位:南京清泉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3、项目范围:市政管网新建和改造工程、新建小区供水管网工程、老小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 | ||
4、服务期:2年 | ||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
1、入库单位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1)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及安全员B类证书;2)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4月-2020年9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3、入库单位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良好,无投诉、无红黄牌,施工企业信用分必须在70分(含)以上。 4、企业自2017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供水管道安装工程,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和内容不一致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一律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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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方法和地址: 1.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可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地址:南京卓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溧水区珍珠南路广成铂金大厦三楼)) 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 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 22日17:00止 3.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第二项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资料(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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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等级符合公告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核查); 3、入库单位委托书及承诺书(严格按照《区自来水公司中标单位履约考核办法》、《内部招标潜在投标人管理办法》执行);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正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的; 6、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无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投标单位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 10、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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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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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1、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时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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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南京清泉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 ||
招标人地址:溧水区中山东路59号 | ||
发包人联系人:朱工 | ||
发包人联系电话: 15005159909 | ||
招标代理单位:南京卓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地址:南京市溧水区铂金大厦3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周媛靓 |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89129399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