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户外净水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0-09-25 15:22:32 点击:
溧水区自来水有限公司的户外净水设备采购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溧水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户外净水设备采购
2、工程地点:溧水
3、招标内容;户外净水设备(2水嘴)15台(清单附招标文件内)
4、招标控制价:30万元人民币(2万元/台)。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最终费用按实计算)
5、招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良好履约能力和售后服务的水处理工艺及相关设备的代理商或制造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自身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同时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投标人需提供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
4).投标人需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法和地址:
1、本公告发布之日即可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地址:琴音大道209号)
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 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29日17:00止
3、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第三项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资料(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六、其他:
1、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时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招标人:溧水区自来水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溧水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人邮编:211220
招标人传真:
发包人联系人:甘工
发包人联系电话:13327738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