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清源镇村供水有限公司永阳分公司办公楼、二泵房等出新项目招标公告
2020-09-09 09:30:03 点击:
南京市溧水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溧水区清源镇村供水有限公司永阳分公司办公楼、二泵房等出新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南京卓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溧水区清源镇村供水有限公司永阳分公司办公楼、二泵房等出新项目
2、工程地点:溧水区
3、合同工期:60日历天。
4、招标内容:溧水区清源镇村供水有限公司永阳分公司增压站、二泵房(含韩湖村营业大厅院子内大棚、填塘等)出新项目
5、发包价:57.384181万元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1)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及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2月-2020年7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法和地址:
1.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地址:溧水珍珠南路广成铂金大厦3楼)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 2020 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11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3.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公告第三章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原件备查)。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明标明投随机抽取”
七、其他:
1、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时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八、联系人
招标人:南京市溧水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溧水区永阳街道琴音大道209号
招标人联系人:芮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57221211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卓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溧水区珍珠南路广成铂金大厦3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晨曈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651957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