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新水厂租赁地块苗木种植设计招标公告
2020-09-04 09:10:13 点击:
南京市溧水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新水厂租赁地块苗木种植设计,所需资金来源国有资金,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南京卓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新水厂租赁地块苗木种植设计
2、工程地点:溧水区新水厂
3、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
4、招标内容:设计
5、招标控制价:25万元
6、项目情况:总用地规模约50公顷,在项目规定的用地红线范围内,对功能定位进行划分,明确主次路网交通体系,梳理场地竖向关系,整合水系资源,构筑完善的排水及灌溉系统。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资格条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含)以上;
3、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或园林或景观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法和地址:
1.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地址:溧水珍珠南路广成铂金大厦3楼)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 2020年09月3日至2020年09月08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3.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第二项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资料(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等级符合公告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核查);
3、企业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
4、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
5、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或园林或景观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原件反映不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则必须提供毕业证书)。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六、其他:
1、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时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招标人:南京市溧水区自来水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东路59号
发包人联系人:胡工
发包人联系电话:13814131666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卓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代理机构地址:溧水区珍珠南路广成铂金大厦3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媛靓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912939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