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清源镇村供水有限公司晶桥、白马、洪蓝、东屏及石湫分公司增压站、二泵房等出新项目明标明投公告
2020-08-04 14:25:38 点击:
溧水区清源镇村供水有限公司晶桥、白马、洪蓝、东屏及石湫分公司的增压站、二泵房等出新项目明标明投随机抽取方式选择承包人。
一、项目概述与发包范围:
1、工程名称:溧水区清源镇村供水有限公司晶桥、白马、洪蓝、东屏及石湫分公司增压站、二泵房等出新项目。
2、建设单位:南京市溧水区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3、合同工期:60日历天
4、发包内容:溧水区清源镇村供水有限公司晶桥、白马、洪蓝、东屏及石湫分公司增压站、二泵房等出新项目。
5、招标控制价:62.595767万元 (已下浮10%)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1)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及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1月-2020年6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0 年8月4日至2020年8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开标时间:2020 年8月12日(星期三)14:30。
2、报名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琴音大道209号(南京清泉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资料: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介绍信原件。
以上报名资料使用A4纸,必须加盖公章,报名资料不退还,未报名登记的投标人发包人将拒绝其投标。
四、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履约保证金及返还
中标人需在发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0日内,以现金、银行本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银行保函、综合保险的形式按中标价10%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工程开工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交同等金额的支付担保。退还时间及方式: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给对方(不计息)。
七、联系人
发包人:南京市溧水区清源镇村供水有限公司
发包人址地:溧水区永阳街道琴音大道209号
发包人邮编:211200
发包联系人:芮工
发包人联系电话:5722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