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自来水公司车辆的维修、保养、服务采购招标公告(三次招标)
2020-07-06 11:10:50 点击:
南京市溧水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 2020年度自来水公司车辆的维修、保养、服务采购,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卓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2020年度自来水公司车辆的维修、保养、服务采购
2、服务地点:溧水区
3、服务期:1年
4、招标内容:以日产尼桑皮卡为主,车辆零配件价格、保养及维修服务,中标的修理厂需使用合格正规的汽车零部件(提供产品合格证),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三无产品,为我方车辆维修提供的配件质保时间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达不到相关规定要求的一切后果由修理厂自行负责。
5、招标控制价:25万元(全年维修保养费用如达25万元的则终止合同)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近几年经营活动中没有安全责任事故及重大违法记录。2、投标企业需具有二类(含)以上汽车维修经营资质,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近3年(2017年1月1日起)3个(含)以上单位或企业类似维修保养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法和地址:
1.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地址:溧水珍珠南路广成铂金大厦3楼)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 2020 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8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3.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第三项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资料(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在近几年经营活动中没有安全责任事故及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承诺书加盖公章);
2、投标企业需具有二类(含)以上汽车维修经营资质,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申请人须在项目所在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如申请人注册地在项目所在地,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如资格预审申请人注册地不在项目所在地,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文件或委托第三方售后的服务协议(租赁合同附出租人出租场地房屋产权证明)
4、提供近3年(2017年1月1日起)3个(含)以上单位或企业类似维修保养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其他:
1、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时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招标人:南京市溧水区自来水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卓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溧水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溧水区珍珠南路广成铂金大厦3楼 |
招标人邮编:211220 | 代理机构邮编:211200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025-57207890-805 |
发包人联系人:李修忠 |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晨曈 |
发包人联系电话:18061286987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6519578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