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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污水厂中水管拉管工程询价公告

    2020-05-11 14:47:54      点击:

    南京清泉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的 污水厂中水管拉管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污水厂中水管拉管工程
    2、建设地点:荷花路、栖凤路(永昌桥西侧) 
    3、工期:60天
    4、招标内容:de560PE管全长约:500米(两段)
    5、招标控制价:de560PE管:580元/米(普通土层)、1800元/米(风化岩)(采用固定单价下浮率报价)。单价包含:管材熔(焊)接及拖运、设备所需操作坑工程、临时水电费、淤泥清运、管道冲洗试压(管材甲供)。 
    6、招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负责人:①必须具有二级市政建造师资格证书+B类安全员证
                     ②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7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实施过de560PE管及以上管径的拉管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4、本次发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5、本次发包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法和地址:
    1、本公告发布之日即可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地址:珍珠北路40号) 
    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 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13日17:00止
    3、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根据相应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满足发包公告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六、其他:
    1、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时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招标人:南京清泉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南京清泉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邮编:211200
     招标人传真:
     发包人联系人:朱工
     发包人联系电话:15005159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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