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环境集团国企改革深化提升及绩效考核优化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06 09:05:04 点击:
南京溧水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溧水环境集团国企改革深化提升及绩效考核优化咨询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卓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溧水环境集团国企改革深化提升及绩效考核优化咨询项目
2、项目地点:南京市溧水区
3、服务期:3个月
4、招标内容及范围:溧水环境集团国企改革深化提升及绩效考核优化咨询
5、招标控制价:50.3万元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4年财务报表,或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招标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7、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法和地址:
1、本公告发布之日即可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珍珠南路广成铂金大厦3楼)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 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2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第三项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资料(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4年财务报表,或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招标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以上所涉及到的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等材料,复印件须编入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招标人,投标截止后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资料。如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其他:
1、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时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九、联系人
一、南京卓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溧水环境集团国企改革深化提升及绩效考核优化咨询项目
2、项目地点:南京市溧水区
3、服务期:3个月
4、招标内容及范围:溧水环境集团国企改革深化提升及绩效考核优化咨询
5、招标控制价:50.3万元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4年财务报表,或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招标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7、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法和地址:
1、本公告发布之日即可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珍珠南路广成铂金大厦3楼)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 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2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第三项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资料(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4年财务报表,或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招标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以上所涉及到的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等材料,复印件须编入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招标人,投标截止后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资料。如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其他:
1、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时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九、联系人
招标人:南京溧水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卓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琴音大道209号 |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珍珠南路广成铂金大厦3楼 |
招标人邮编:211200 | 代理机构邮编:211200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025-57207890-805 |
发包人联系人:范工 |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工 |
发包人联系电话:13813076818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0614317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