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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溧水区晶桥原泰瑞厂房A区出租

    2024-06-14 08:50:14      点击:
     
    一、项目概况
    1、出租方:南京溧水清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标的名称:溧水区晶桥原泰瑞厂房A区
    3、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1)坐落位置:南京市溧水区晶桥镇云泉路2号
    (2)有无房产证:有
    (3)出租面积(㎡):6496.9(出租范围A区厂房1、2、3,构筑物1、2,房屋2、3-1、7、8,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4)建筑年代:2013
    (5)出租用途:工业
    (6)附属设施:水电齐全
    (7)其他说明:
      1)装修程度:毛坯
    2)目前租赁状态:空置
    二、租金价格及支付方式
    1、租金价格(万元/年):65.80572
    2、租期(月):60个月 (免租期6个月用于装修、生产设备调试等)
    3、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先付后用(年付)
    4、履约保证金(万元):10
    三、招租方式:公开招租。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四、对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信用良好,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分租、转让、调换、入股、承包等,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5、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房产须用于工业。
    五、其他要求及补充说明
    1、租金递增方式:前三年无增长,从第四年起每年年租金在上一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2、承租方须在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成交确认书》。
    3、本标的承租期间的房屋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后出租方不予补偿。
    4、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的及出租方主管部门对租赁房产进行调整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如遇台风、洪水和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出租方不予承担责任。
    5、意向承租方需承诺守法经营,不得存放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违法经营,不得扰民,不得违反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6、本标的承租期间发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向相关部门支付。
    、办理意向报名手续及需提供的资料
    1、意向方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办理委托书(加盖公章);意向方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份证。
    2、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提供截图加盖公章)。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分租、转让、调换、入股、承包等,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不接受联合体登记(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房产须用于工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珍珠南路广成铂金大厦3楼
    2、报名时间:2024614日至202462117:00止(节假日除外)
    3、联系方式
    出租方:南京溧水清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中山路59号214办公室
    联系人:虞尚泳
    联系电话:13813092621
    代理机构:南京卓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珍珠南路广成铂金大厦3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061431785

    八、其他说明

    1、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集体决策程序。
    2、关于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具体权利义务的约定,以双方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的内容为准。
    3、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交付,本中心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出租标的有我司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我司对出租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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