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d55555555
当前位置:主页 > 公示公告 > 招标公告

    溧水新水厂海绵城市建设资料编制整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4-02-21 09:59:17      点击:

     
    南京溧水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溧水新水厂海绵城市建设资料编制整理服务,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卓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溧水新水厂海绵城市建设资料编制整理服务
    2、项目地点:南京市溧水区
    3、合同工期:20日历天
    4、招标内容及范围:溧水新水厂海绵城市建设资料编制整理服务
    5、招标控制价:20万元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本项目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③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
    (2)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8月-2024年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法和地址:
    1、本公告发布之日即可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珍珠南路广成铂金大厦3楼)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221日至2024227日17:00止(日除外)
    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第三项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资料(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本项目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③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
    (2)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8月-2024年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所涉及到的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等材料,复印件须编入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招标人,投标截止后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资料。如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其他:
    1、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时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九、联系人
    招标人:南京溧水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卓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南京溧水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珍珠南路广成铂金大厦3楼
    招标人邮编:211220 代理机构邮编:2112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57207890-805
    发包人联系人:赵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工
    发包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061431785
     
     

Copyright © 2020 南京溧水水务集团 版权所有   备案号:苏ICP备06001878号